針對文化局本次的業務報告,森堡針對以下幾點提出建議與疑問:
1. 貴局在古蹟或歷史建築上的整建仿效國家公園設定地上權30年,森堡希望屆時能租用給地方或有意投資的業者,同時有社區回饋機制,增加進駐的業者與社區間的交流互動。
2. 防護古蹟或歷史建築的鋼棚架應回收再利用,設計讓它們可轉移使用值得鼓勵,局長回覆指出目前正在進行中。
3. 比照烏坵燈塔,請文化局讓東碇燈塔跟北碇燈塔(其中東碇燈塔是全國最老的)有機會可以朝國定古蹟的方向努力。
4. 西園鹽場相關的風華再現計畫與工務處的前瞻水環境蓄水工程是否會互相影響,請回覆水平溝通協調後的相關報告給我們。
5. 金門縣社教文化活動基金只用在金門文學叢刊,森堡認為可以廢除這個基金,將這項業務併到文化發展基金中。
6. 推動戰地文化路徑,其中小古崗一營區部分,怎麼做公私有地的交換或地目重劃來保留砲堡跟營區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這或許也可以做成第一個示範,有利後續戰地文化資產的保留與活化運用。
7. 董颺先石刻群爭取列入國定古蹟
8. 文化局去年補助了30部影視作品,有的根本找不到影像內容,希望各局處在補助相關的影視作品時,可協調取得有限的公播權或影視製作片,甚至可邀請申請補助的單位在金門做首映,不僅可以讓民眾知道我們補助了什麼,也可以增加人流促進觀光人口的流動。
9. 各項勞務研究報告上網請持續努力。
10. 文資局在張文帝洋樓成立工作站,希望文化局可以主動的跟這個中央單位有更多的合作計畫,如果有工作進程提供更好。
11. 金門辦理動漫展立基不足,希望能多思考怎麼讓這筆預算花得更有用處。
12. 文化園區爭取節能補助擴大方案,但其實是建設處建管科編列,不宜作為業務成果編列。